国会于1990年创建EB-5移民投资人方案,目的是为通过海外投资刺激经济发展。方案因为参与者收到的签证为基于就业的第五类优先签证被称为“EB-5”。该方案由隶属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管理执行。方案旨在使用海外投资促进就业创造,与此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人提供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公民的机会。过去十五年,EB-5方案已增长和成为全国一个有效的经济发展载体以及作为来自全世界个人和家庭越来越多的签证选择。
通过EB-5方案,个体和他们的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其方式是通过投资80万美元于某个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的位于目标就业区的项目,并至少为美国劳众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绝大多数海外投资人通过投资于指定的“区域中心”管理的商业企业参与EB-5方案。区域中心是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根据该方案招募海外投资并在特定地理区域内使用该投资促进就业岗位创造的实体。纽约市区域中心于2008年10月30日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成立。其是纽约市首家获批的区域中心。